食品临期多久不能零售(临期食品到期多少天下架销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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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7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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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期时间规定

法律分析:保质期大于300天,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保质期十分之一时长,禁卖;保质期小于等于300天,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30天,禁卖。婴幼儿奶粉类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180天,不得售卖;婴幼儿辅食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90天,不得售卖。

如果食品的保质期超过1年,则在保质期结束前30天被视为临期食品;如果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但不足1年,则为20天;如果保质期在30天以上但不足半年,则为10天;如果保质期在15天以上但不足30天,则为5天;如果保质期在2天以上但不足15天,则为1天。

法律分析:商品临期不能售卖的时间根据保质期和商品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。 保质期不同:保质期大于300天,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保质期十分之一时长,禁卖;保质期小于等于300天,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30天,禁卖。

其一,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 “临期食品”。

食品临期下架的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:- 保质期在一个月以内的食品,需提前1天从货架上下架。- 保质期在六个月以内的食品,需提前5天下架。- 保质期在一年以内的食品,需提前10天下架。- 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,需提前15天下架。- 若厂商有特定的处理时间要求,商家需遵守厂商的约定日期进行下架。

临期食品规定

1、保质期为一个月以内的,商品部须提前1天撤架;保质期为六个月以内的,商品部须提前5天撤架;保质期为一年以内的,商品部须提前10天撤架;保质期为一年以上的,商品部须提前15天撤架;厂商另有处理时间要求的,按厂商约定日期撤架。

2、法律分析:保质期大于300天,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保质期十分之一时长,禁卖;保质期小于等于300天,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30天,禁卖。婴幼儿奶粉类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180天,不得售卖;婴幼儿辅食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90天,不得售卖。

3、保质期在30天至不足90天的食品,如灭菌包装的肉食品、鲜鸡蛋等,临界期为到期前10天。 保质期在16天至不足30天的食品,如酸奶、一些点心等,临界期为到期前5天。 保质期少于15天的食品,如牛奶、活菌乳饮料、主食品、未灭菌熟食、未灭菌盒装豆制品等,临界期为到期前1-4天。

4、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《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(试行)》对食品的保质期进行了明确规定: 保质期超过一年的食品,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。 保质期在半年至一年之间的食品,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。 保质期在半年以内的食品,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。

5、法律分析:目前,全国各地对于临期时间的具体规定由各地相关部门自行制定,例如广东省对于临期食品的定义是在保质期结束前的一定天数。

6、综上所述,销售临期食品时,按照规定需要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。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,保持品质的期限,在此期限内,产品完全适于销售,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。

销售临期食品的规定

保质期为一个月以内的,商品部须提前1天撤架;保质期为六个月以内的,商品部须提前5天撤架;保质期为一年以内的,商品部须提前10天撤架;保质期为一年以上的,商品部须提前15天撤架;厂商另有处理时间要求的,按厂商约定日期撤架。

法律分析:销售临期食品时,按照规定需要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。

法律分析:保质期大于300天,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保质期十分之一时长,禁卖;保质期小于等于300天,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30天,禁卖。婴幼儿奶粉类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180天,不得售卖;婴幼儿辅食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90天,不得售卖。

根据规定,食品临期的销售期限如下:- 如果食品的保质期超过300天,那么当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保质期的十分之一时,禁止销售。- 如果食品的保质期小于或等于300天,那么当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30天时,禁止销售。

- 保质期在一年以内的食品,需提前10天下架。- 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,需提前15天下架。- 若厂商有特定的处理时间要求,商家需遵守厂商的约定日期进行下架。对于临期食品的处理方式包括: 对临期食品进行专门的标注并降价处理。超市会通过挂牌标注和调整货架摆放顺序,确保先生产的食品先被销售。

临期食品规定明细: 保质期在七天内的食品需在第一天之前下架。 保质期超过七天但不足一个月的食品,需在第三天之前下架。 保质期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三个月的食品,需在第十五天之前下架。 保质期超过三个月但不足六个月的食品,需在第一天之前下架。